披露UB的新型方法,设备,工艺,材料或计算机软件是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
是的。早期参与UB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UB的流程,确定前进的道路,并帮助您避免某些缺陷。请联系指定到您所在地区的UB孵化器商业化经理。
*因为这些会议对双方都很有教育意义,UB鼓励你邀请你的研究生和博士后参加。
商业化经理(CM)将向您解释过程,并询问您的技术和研究领域,然后提供是否以及何时提交新技术披露(NTD)的建议。配置文件还可以为下一步准备发明之前您需要的数据、结果或信息的类型提供建议。此外,CM可能会要求你完成某些活动(实验室和/或基于网络的研究),然后提交新研究报告。
*因为这些会议对双方都很有教育意义,UB鼓励你邀请你的研究生和博士后参加。
是的,你可以。然而,在专利申请提交前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展示可能会对潜在的外国专利权产生不利影响,并将在美国开始为期一年的“时钟”
最好在与研究小组以外的人交流或披露你的发明之前提交一份新技术披露。
·期刊出版物
·海报展示
·口头报告
格兰特·奖
新技术披露(NTD)是您的技术的书面描述,该技术已提交给UB。
不。虽然新技术披露(NTD)被视为机密,但它并不为您的技术提供任何保护。只有在UB提交和评估NTD后进行的申请和协议才能提供保护。
根据纽约州立大学专利和发明政策的规定,作为你工作的义务,所有由教师、雇员、学生和其他利用大学设施的人所做出的发明都属于州立大学,并且应该自愿披露,或应州立大学要求向其披露。
在1980年的Bayh-Dole法案下,您还有义务披露使用联邦基金开发的技术。UB处理向赞助机构报告这些技术。
提交一份新技术披露文件提供了该技术发展的内部记录。它还使UB能够开始评估保护需求和商业化机会的技术。
我们鼓励您在发现或开发出独特且有潜在商业价值的新技术时提交新技术披露。你应该在你或你的学生展示或公布这项技术之前很久就做出披露。
您可以使用新技术披露表格向UB提交您的技术描述。
新技术披露包括以下部分:
你可以在提交文件时附上文件。UB认为有用的文件和信息包括:
如果你已经开发出了可以使其他研究人员受益的工具,并且你有兴趣让他们可用,UB建议你通过新技术披露报告他们。
UB认为研究工具包括抗体、载体、质粒、细胞系、小鼠等在研究过程中用作“工具”的材料。一般来说,专利不是为了授权和商业化研究工具和/或为您的实验室产生收入而需要的。
如果您有您认为有价值的研究工具,或希望提供给其他人(包括研究合作者),UB将与您合作制定适当的保护、许可和分发策略。
以下是应提交的技术的非详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