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

由于那个人的性行为,这是非法的,而不是UB政策骚扰任何人。UB迅速行动,以解决性骚扰并防止其复发。

在本页:

什么是性骚扰?

性骚扰被定义为不受欢迎的性进步,性质要求以及性质的其他口头或身体行为构成性骚扰:

  • 在被拒绝时提交或持久的此类行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指导,就业或参与其他大学活动的期限或条件
  • 由个人提交或拒绝这种行为被用作评估学术或人员决定影响个人或
  • 这种行为具有不合理干扰个人的表现或产生恐吓,敌对或进攻大学环境的目的或效果

禁止性骚扰,性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性别歧视1972年教育修正案的标题IX1964年民权法案七, 和纽约州人权法。这种大学性骚扰的定义是基于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C)和民权办公室(OCR)法规。观察或意识到性骚扰,性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性别歧视或骚扰的员工应该向EDI的主任报告此信息,他还担任大学的IX协调员。

如果您正在遇到导致您在工作中不舒服的行为,在课堂上或在校园的任何地方,您将在(716)645-2266上与我们联系很重要,以探索您的选择。如果您更舒服,您可以匿名呼叫。

教师/学生关系

UB的教师行为准则和同意关系政策禁止监督员和下属之间的性关系,以及他们在他们拥有的教师和学生之间,或者可以合理地预测,学术责任(教学,评估,监管)。如果发生了预先存在的关系,则要求主管或教师披露与部门主席或其他适当署长的关系,他将为评估和酌情提供替代安排,指导和监督。